有关申报2009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9-06-03浏览次数:8

各系、部:
    根据《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09年 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》( 浙教办高教〔2009〕67号)精神,今年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将采取“推荐+备案”的办法组织实施,本次申报项目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,详情请参见浙教办高教〔2009〕67号文件。现就2009年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(1)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申报,每系部限报一类项目一个、二类项目一个;
    (2)各系部经评审后的推荐汇总表,请各系部主任签字盖章后报于教务处;
    (3)上报材料包括:打印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件(申请一类项目请填写附件3,申请二类项目请填写附件4,详见浙教办高教〔2009〕67号文件);
    (4)课题申报截止日期:2009年6月10日,过期不候;
    (5)请各项目申报人在6月15下午1点30分,行政楼三楼会议室,以答辩形式进行PPT汇报,且汇报时间限5分钟之内,提问时间限5分钟之内;
    (6)学校所推荐的一类项目,若没有列入新世纪教改课题项目,则自动转为院级重点教改课题。
 
附件:
 
 二○○九年六月二日

 

 

 

时间:2009-6-3 8:25:31 作者:教务处 点击: 9  【关闭窗口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