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议就理工类、经管类、农学类、医学类专业对《高等数学》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、做好《高等数学》统考命题工作的建议、编写《高等数学》考试大纲的建议等展开热烈讨论。会议充分肯定了这几年来专升本工作所取得的成绩。本科院校的代表对专升本学生感到很满意,认为这些学生不仅成绩好,而且学习用功、潜力较大。高职院的代表普遍感到《高等数学》学时偏少,很难达到本科院校对数学的要求。在不断的讨论交流中,达成如下一些共识:理工类、经管类、农学类、医学类四个类别统一出一份试卷,不再区分;考试内容范围以原专升本《高等数学(二)》为基础,增加多元函数微积分(待定),具体包括函数的极限与连续、导数和微分、导数的应用、不定积分、定积分及其应用、常微分方程、级数、多元函数微积分(待定)(注:以上考试内容仅供参考,以正式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!);不指定参考书;试卷难度要有一定的区分度。
根据《实施细则》规定,从2012年起,我省专升本实行“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,统一考试,平行志愿,分类选拔,择优录取”的办法。考试分文理、录取按类别。设文科、理科两个考试科类,文史、理工、经管、法学、教育、农学、医学、艺术八个录取类别。
高职高专阶段学业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0%,无不及格课程(经重修、补考及格视作及格)。已通过CET-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(艺术、体育类专业除外)及以上考试。
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科类和一个录取类别,具体录取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,按《浙江省2012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》(附件2)确定。
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,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。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录取类别内填报志愿,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。
1、考试科目分文、理科,具体为:
考试科类 | 考试科目 | 录取类别 |
文科 | 大学语文、英语 | 文史类 |
法学类 | ||
教育类 | ||
艺术类 | ||
理科 | 高等数学、英语 | 理工类 |
经管类 | ||
农学类 | ||
医学类 |
2、各科满分均为150分。
3、考试日期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