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部、处室:
接浙教科规办[2008]7号文件的通知,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09年课题已开始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申报种类:今年课题申报分为省教科重点课题(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)和2007年度规划课题(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)。
2.申报条件:申报重点课题的原则上应有已结题的相关省教科规划课题作为基础,是规划课题的深化研究。2009年度规划课题,凡从事教育行政、教学、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。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(1)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;(2)课题的申报人(负责人)为两人以上的;(3)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;(3)正在承担省教科“十五”规划重点课题或2007、2008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。
4.本次课题申报实行限额申报。我院重点课题申报限额为2项,规划课题申报限额为10项。为进一步实现课题申报的公开、公平和公正,本次申报的所有课题将由科研处送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,评审结果将作为确定上报的重要依据。
5.有意申报课题的教师请在10月2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6份报送科研处,此外,课题申报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,请于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交至科研处,逾期恕不受理。
6.受理申报期间,如有问题咨询可与科研处联系。
电话:(内线)8836、8835 地点:行政楼1308、1317室
科研处
2008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