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度科研成果奖即日起开始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
1.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在2008年期间完成并发表或出版的论文、专著、教材、工具书等;
2.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人事关系在我院的作者撰写;凡与院外人士合作的著作、教材等,必须是我院的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,并有50%以上篇幅为我院作者撰写;与院外人士合作的文章,必须是由我院作者为第一作者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《申报表》一式五份,要求用A4纸,左侧装订。
2.申报成果一式三份。以论文形式申报的要求提交论文的复印件,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、封底、目录页、论文全文;以专著、教材、工具书形式申报的要求提交原件。
三、申报时间
有意申报的教职工请于2月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,逾期恕不受理。
受理申报期间,如需咨询请与科研处联系:
地址:行政楼1308、1317 电话:8836、8835
科研处
2009年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