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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申报2009年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
各系部、处室:
   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教学工作,深化教学改革,根据浙经职院[2005]135号《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学院2009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正式开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一、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目标
    结合我院教育教学发展的新形势,推进学院专业建设、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改革,不断探索和实践“工学结合”人才培养模式,提高社会服务能力,并通过几年的建设,建成一批体现我院经贸类人才培养特色和优势的教学改革成果。
    二、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
    (一)项目申报分为三类: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。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。
    (二)凡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式在编教职工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,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有中级以上职称。
    (三)青年项目对象为年龄35周岁以下、一年以上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的在编教职工。
    (四)以往申报获批的院级教学改革项目,在规定时间内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。限于学院经费紧张的原因,已经在学院其他各种途径获得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。
   三、申报程序
    (一)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申报,每系部限报5项;
    (二)各系部经评审后的推荐汇总表,请各系部主任签字盖章后报于教务处;
    (三)上报材料包括:打印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件;
    (四)课题申报截止日期:2009年6月18日。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上报教务处教学科,材料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项目学院将不予以受理。
    (五)学院组织评审工作。
 
附件:
 
二○○九年六月二日

 

 

 

时间:2009-6-3 8:19:04 作者:教务处 点击: 5  【关闭窗口】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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